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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2-24
| 【本所新訊】無人機闖禁航區案,本所郭明翰律師接受媒體採訪
違規逾10次! 無人機闖「禁航區」2男判無罪
台中有兩名男子,去年多次使用無人機,闖入桃園機場和松山機場的禁航區,事後被移送法辦,檢方也偵結起訴,不過,一審法官認為,兩人已經被罰款,使用無人機是為了拍攝廣告,不是故意要危害飛安,判決兩人無罪,檢方也將上訴。
飛機起降一旁航空迷,拿著相機捕捉瞬間畫面,但拿相機在觀景台拍拍照可以,若是用無人機飛到禁航區,恐怕就會觸法。
幾名員警進到屋子裏頭,拿著手中的無人機,不斷詢問對方確認資訊,原來台中有兩名男子,去年6-7月間多次跑到桃園機場,還有松山機場附近操作無人機,違規飛行在禁航區多達10幾次,甚至還讓跑道一度暫停起降,遭到桃園地檢起訴,如今一審判決出爐,兩人都被判無罪。
桃園地方法院行政庭長袁雪華:「本案被告之客觀行為,雖危害飛航安全,但並無證據足證被告以強暴脅迫,或其他類似方法危害飛航安全,不該當民航法第101條第一項,危害飛航安全之構成要件。」法院認為兩名男子只能適用,行政罰鍰30-150萬的行政處罰範疇,檢方對於判決結果不服將提起上訴。
律師郭明翰(非當事律師):「法院在審理過後發現,被告二人是因為工作需求,以及興趣操作無人機,那無人機因為訊號不良,不小心誤入了飛航管制區,並非故意用強暴脅迫或其他同性質的方法,來危害飛航安全。」
檢察官和法官對於這起案件,有不同見解,機場畢竟每天都有起降,使用無人機還是不要越界,因為一個不小心造成飛安問題,影響的可是無數性命。
新聞聯結:https://news.tvbs.com.tw/local/2727479
youtube: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1WEl4-ydt6I